数据库的法律概念有哪些,再保险实务中货物运输保险一般采用的合同形式是什么
来源:整理 编辑:黑码技术 2024-07-20 15: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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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保险实务中货物运输保险一般采用的合同形式是什么
再保险实务中,货物运输保险一般采用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通过文字或书面材料成立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形式。包括法律文件、信函、电函和其他书面材料。书面形式具有意思表示准确、有据可查、便于预防纠纷的优点。根据现代各国的法律,书面形式是法律行为成立的基本形式;
其中某些重要的法律行为依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
1、
一般书面形式。是指用文字来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行为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等。一般书面形式,或为当事人约定采用,或为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如果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在民事行为中,具有不同的效力,如证据效力、成立效力和生效效力。
在书面形式作为证据效力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民事行为及其权利义务,均以书面形式作为证据效力的情况下,只有在书面内容含混不清或者不完备时,才可以口头证据作为补充。在书面形式作为成立要件或者生效要件的情况下,书面形式不仅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具有实体法上的效力。
民事行为的成立或者生效要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书面形式。否则,当事人之间虽就民事行为的内容意思表示一致,也不能使民事行为成立或者生效。
2、 特殊书面形式。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的文字记载形式。货物运输保险一般采用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形式。保运通货运险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2,印花税是什么意思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特点:
①行为税。是对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②列举凭证征税(不列举的不征税,但与列举的性质相同的要征税)。
③包括涉外企业的单位和个人。
共有十三个税目
1、购销合同:包括订单,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这里的加工或承揽收入额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委托加工的“原材料”不贴印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注意: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定的合同也算。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费用
8、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本金,不包括利息
9、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保费用收入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
注意: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12、营业账簿。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资本金数额增减变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其他账簿——日记账、明细账
注意:不包括备查账薄、辅助账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土地使用证(没有税务登记证):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3,再保险的合同形式有那些
再保险的合同形式:1、临时再保险2、合同再保险3、预约再保险1、临时再保险是分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将有关风险或责任进行临时分出的再保险安排;1)临时再保险有如下特点:第一,对于临时再保险业务,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有自由选择权。第二,临时再保险以个别保单或风险单位为基础。第三,临时再保险业务条件清楚,分保费支付及时。第四,临时再保险业务手续繁琐,时间性强。2)临时再保险适合于:新开办的或者不稳定的业务。合同规定的除外业务或不愿置于合同的业务。超过合同再保的限额或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2、合同再保险是分出公司就某类业务与接受公司预先订立合同,分出公司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有关风险或责任转让给接受公司的再保险安排。合同再保险也称固定再保险。1)合同再保险有如下特点:第一、合同再保险对于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在合同范围内 均具有约束力。第二,合同再保险一般是不定期,或者期限较长,分保条件比较优越。第三,合同再保险以分出公司某种险别的全部业务为基础。2)合同再保险适用于各种形式的比例和非比例再保险方式。3、预约再保险是介于合同再保险与临时再保险之间的一种再保险安排。1)预约再保险的特点是:第一,预约再保险对于接受公司具有合同再保险性质,对分出公司则具有临时再保险性质。第二,预约再保险较临时再保险手续简便,节省时间。第三,接受公司对预约再保险的业务质量不易掌握。第四,预约再保险业务的稳定性较差。2)预约再保险与合同再保险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预约再保险一般适用于火险和水险的比例再保险方式。分出公司如有大额业务,超过合同分保限额的保额就可运用预约再保险来安排。再保险实务中,货物运输保险一般采用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通过文字或书面材料成立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形式。包括法律文件、信函、电函和其他书面材料。书面形式具有意思表示准确、有据可查、便于预防纠纷的优点。根据现代各国的法律,书面形式是法律行为成立的基本形式; 其中某些重要的法律行为依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 1、 一般书面形式。是指用文字来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行为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等。一般书面形式,或为当事人约定采用,或为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如果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在民事行为中,具有不同的效力,如证据效力、成立效力和生效效力。 在书面形式作为证据效力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民事行为及其权利义务,均以书面形式作为证据效力的情况下,只有在书面内容含混不清或者不完备时,才可以口头证据作为补充。在书面形式作为成立要件或者生效要件的情况下,书面形式不仅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具有实体法上的效力。 民事行为的成立或者生效要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书面形式。否则,当事人之间虽就民事行为的内容意思表示一致,也不能使民事行为成立或者生效。 2、 特殊书面形式。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的文字记载形式。
4,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首先是合法性,一个是电子签名技术,一个是身份识别(实名认证),满足这2条,就是合法。其次是证明力,“存证”必须是个独立第三方,存了证据以后不是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自己说存了就存了,需要一个法律认可的权威角色出具“证明”说这个证据确实是符合要求的。能有资格做这个的机构也很少,一个是公证处,一个是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这里要说,公证有一个问题,就是地域限制,很可能一个地方给的证明能用,拿到别的地方就不认了。司法鉴定报告是全国效力一致的。首先是合法性,一个是电子签名技术,一个是身份识别(实名认证),满足这2条,就是合法。其次是证明力,“存证”必须是个独立第三方,存了证据以后不是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自己说存了就存了,需要一个法律认可的权威角色出具“证明”说这个证据确实是符合要求的。能有资格做这个的机构也很少,一个是公证处,一个是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这里要说,公证有一个问题,就是地域限制,很可能一个地方给的证明能用,拿到别的地方就不认了。司法鉴定报告是全国效力一致的。从本质上来说,电子合同仍属合同范畴,但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存在诸多不同,由此产生很多新的法律问题,证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随之产生。电子合同有效性的法律解读1. 合同都有哪些有效的形式?《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解释: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与传统的纸质合同一样属于书面合同,这从法理层面上认可了电子合同形式上的法律有效性。《合同法》给出了数据电文的五种表现形式: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电子签名法》第一章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解释: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定义更加本质。电子签名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或图章形式,是一种法律概念,即只有满足一定条件形成数据电子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可靠电子签名。2. 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吗?《电子签名法》第三章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那什么是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认为: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解释:数字签名是电子签名技术最底层的基础技术,是一个技术术语而非法律术语,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数字签名是唯一一种能够实现电子签名的技术,但也没有明确规定其余的技术可实现电子签名。因此,数字签名是目前比较公认的实现电子签名的技术,也因此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数字签名进行定义。小结:两部法律已经清晰定义了电子签名及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和具体要求。接下来我们来看如何确保可靠的电子签名的相关其他几个概念。如何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通过前面的介绍,大家一定觉得签署一份电子合同非常复杂,现实环境中,我们几乎没有办法实现这样的法律要求,别急,这个时候第三方电子签约平台的价值就出现了,契约锁帮您解决电子合同签署过程中的一切问题。什么是第三方电子签约平台?所谓第三方电子签约服务平台:利用各种技术让电子签变得和实体签章使用一样方便而且安全,核心职责:主要是代理合同签订人与权威认证机构和可信时间戳服务中心交互,完成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申请、利用公钥和私钥对文件加解密、利用哈希函算法对文件进行保护防止篡改、另外就是盖时间戳、电子合同存储和传输过程中防篡改等工作,简化合同签订人订立有效电子合同的操作服务平台,让签约各方都很方便有效签署电子合同。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5,怎么签的电子合同有效合法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3、14条认可有效的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11条表明以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所有电子合同需要锁定签约人的真实身份,并保证可有效固化签署的合同,并且不可篡改。目前合规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如 链签,法大大等,都有和权威机构CA进行合作,CA认证是国家的权威认证机构,能够保证电子合同合法合规。并且目前只有采用了CA认证或CFCA认证的电子签名才具备法律效力。对于电子合同条款也须做到内容清晰准确,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有效。目前网上有众多平台可供选择。千里合同一链签。希望可以帮到您。合规性审查:首先,企业应该确保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允许电子签署合同。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要确保合规性,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或法律团队。使用合法电子签章平台:选择可靠且符合法律要求的电子签章平台。确保该平台的电子签署技术是安全的,并且能够提供签署记录和验证的功能。确定签署方身份:在电子签署前,要确保签署方的身份真实并有权签署合同。通常,电子签署平台会要求签署方进行身份验证,例如使用手机号码验证、邮箱验证等。提供完整的合同文本:在电子签署过程中,确保员工能够完整地查看合同文本,包括所有的条款和条件。确保合同中的内容清晰明了,没有模糊不清或误导性的内容。签署过程记录:电子签署平台应该提供详细的签署记录,包括签署时间、地点和签署方的身份信息。这样可以确保签署过程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双方确认:确保员工理解合同的内容,并确认愿意签署合同。通常,电子签署平台会要求签署方进行明确的确认,例如点击“同意”按钮。存档和备份:在合同电子签署完成后,建议保存好电子签署记录和合同文本的备份,以备将来审计或纠纷解决之用。合同的电子签署可以带来更高效、便捷和环保的签署体验,但企业必须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契约锁电子签章平台提供合法有效的电子签章服务。我国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中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电子签署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署与手写签署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里所指的“可靠电子签署”并不是目前市场上所用电子水印或电子图章等,而是一种采用合法ca签发的数字证书来签署的可靠技术手段来保证数字签署的合法性。电子合同需要在合法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签署才合法有效。比如沃通ca电子合同签名平台wosigndoc。从本质上来说,电子合同仍属合同范畴,但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存在诸多不同,由此产生很多新的法律问题,证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随之产生。电子合同有效性的法律解读1. 合同都有哪些有效的形式?《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解释: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与传统的纸质合同一样属于书面合同,这从法理层面上认可了电子合同形式上的法律有效性。《合同法》给出了数据电文的五种表现形式: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电子签名法》第一章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解释: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定义更加本质。电子签名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或图章形式,是一种法律概念,即只有满足一定条件形成数据电子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可靠电子签名。2. 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吗?《电子签名法》第三章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那什么是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认为: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解释:数字签名是电子签名技术最底层的基础技术,是一个技术术语而非法律术语,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数字签名是唯一一种能够实现电子签名的技术,但也没有明确规定其余的技术可实现电子签名。因此,数字签名是目前比较公认的实现电子签名的技术,也因此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数字签名进行定义。小结:两部法律已经清晰定义了电子签名及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和具体要求。接下来我们来看如何确保可靠的电子签名的相关其他几个概念。什么是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核心是如何确保签订的是有效电子合同?有效电子合同的几个关键点:签约时间、内容要保密、内容无法篡改、签约人明确)如何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通过前面的介绍,大家一定觉得签署一份电子合同非常复杂,现实环境中,我们几乎没有办法实现这样的法律要求,别急,这个时候第三方电子签约平台的价值就出现了,契约锁可以解决电子合同签署过程中的一切问题。什么是第三方电子签约平台?所谓第三方电子签约服务平台:利用各种技术让电子签变得和实体签章使用一样方便而且安全,核心职责:主要是代理合同签订人与权威认证机构和可信时间戳服务中心交互,完成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申请、利用公钥和私钥对文件加解密、利用哈希函算法对文件进行保护防止篡改、另外就是盖时间戳、电子合同存储和传输过程中防篡改等工作,简化合同签订人订立有效电子合同的操作服务平台,让签约各方都很方便有效签署电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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