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Fa和实体 Fa是什么关系?简述程序 justice和实体 justice的关系。最后,我觉得程序真理和实体真理的关系就像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一样,程序真理是手段,实体真理是目的,只能先实现-,程序真理先于实体真理的意义是:第一,坚持程序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实现实体真理;二、坚持程序真理可以避免人们在实体上的武断和争执;第三,当程序与真相相冲突时,应选择程序,为了追求一个具体案件的真相而破坏程序 system(比如为了打击犯罪而追求司法暴力)是有代价的。

1、为什么 程序真实先于 实体真实

1。首先,实体真实是指诉讼中要揭示的案件真实面貌,是诉讼的理想目标。绝对真实是实体真实,但一般来说,在诉讼中是不可能实现的。程序真理是通过诉讼推理出来的真理程序,即程序意义上的真理。程序真理和实体真理在哲学上不可能绝对相同,程序真理只能尽可能接近实体真理。其次,程序真实保证实体真实,实体正义就是判决的正义,程序正义就是审判的正义,程序的正义无限接近它。

程序真理先于实体真理的意义是:第一,坚持程序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实现实体真理;二、坚持程序真理可以避免人们在实体上的武断和争执;第三,当程序与真相相冲突时,应选择程序。为了追求一个具体案件的真相而破坏程序 system(比如为了打击犯罪而追求司法暴力)是有代价的。最后,我觉得程序真理和实体真理的关系就像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一样,程序真理是手段,实体真理是目的,只能先实现-。

2、对 程序正义与 实体正义的理解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区别在于对正义目标的追求侧重于过程的合理性还是结果的合理性。比如有人故意捅你,你可以报警,然后起诉他故意伤害,然后通过刑事和民事赔偿获得你的赔偿。这是遵循程序 justice的原则。而实体正义就是他捅了你。你在他家门口等着,等他回家或者直接去门口,等他上去给他一砖头。他也尝到了痛苦,在病床上待了一两个月。结果这就通过实体 justice的原则补偿了你。

而实体 justice把程序放在一边,要求结果的公正。再比如李刚的儿子,打人的那个:从实体 justice的角度来说,如果他故意打人,没有出手相救,就判他死刑,偿命,就是实体 justice。但如果依法判决,遵循司法程序,罪不至死,可能判几年加民事赔偿。这是程序正义。一般来说,只有存在程序正义,才有结果的正义;没有程序just实体just,没有说服力。

3、如何平衡 程序正义和 实体正义的关系

1、实体 Justice和程序正义的内涵是在一些制度中定义的,这些制度正是当规范在社会生活利益的冲突需求之间做出适当的平衡时。正义本身是一个概念,表明各种冲突的利益得到合理的平衡。这种平衡可能动态地反映在某个程序或静态地反映在某个结果中,对应的结果是程序 Justice和实体 Justice。(1) 实体正义的内涵实体正义的概念是在与程序工具主义的对立中形成的。但是,程序正义是法律程序本身内在优秀品质的总称,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结果,而依赖于法律程序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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